在中国,离婚并不一定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就可以办理。当然,出于各自利益的保障,签署离婚协议书是最好的选择。
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确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相比于仅仅达成一致意见而未签署协议书的离婚,签署协议书可以为双方在日后的生活中提供法律保障,避免出现纠纷。
首先,离婚协议书可以避免因资产和负债分割产生的纠纷。对于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或欠下的债务,签署协议书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在离婚后,双方就不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和不必要的打官司,从而节约时间和精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也可以避免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的纷争。对于子女的抚养,签署协议书可以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后,就不会再因此产生争端,也避免了孩子受到的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离婚的最佳选择,既可以为双方确保法律保障,也可以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但如果双方感情和睦、财产分割明确,没有儿女争端,也可以不必签署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