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交税的情况,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两部分。
1、土地增值税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将以市场价或者评估价征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而房主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如果实际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或者市场价,就会产生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房屋差价的30%,由房主自行缴纳。
举例如下:某房主在某年所拥有的房子是90平方米,政府按市场价征收拆迁补偿费用20万元,则这个房子的市场价就为22222元每平方米。拆迁补偿款20万元除以90平方米后得出平均价为2222元每平方米。如果拆迁补偿房屋总价是20万元,而新购房屋的单价是3000元每平方米,那么这个房子的增值率就是27.5%(即(3000-2222)/2222)。按照现行税率规定,这个房子的土地增值税应交纳8175元。
2、契税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除了土地增值税以外业主还要交契税,契税是由国家税务系统执收的税收,是个人房屋交易时不可避免的税收。房屋契税的税收标准为1-3%不等,具体契税费率与房屋面积、地点和契约条款等有关。
总结:
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房主需要承担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两个税种。其中土地增值税是指房主在拆迁补偿里获得的差价,按税率30%进行计算。契税是房主购买拆迁安置房产生的税款,根据房屋实际交易价格的千分之几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