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监狱和看守所是无法直接获取离婚协议的。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协议通常是由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的,并且双方需要遵守协议的条款。一旦达成协议并获得法院的批准,离婚协议就成为有约束力的文件。因此,监狱或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无法自行获取离婚协议。
但是,如果适用,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律师提供离婚协议。这通常涉及填写一份申请,并提供协议的相关信息,例如当事人的姓名、离婚日期、法院的名称和案件编号等。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这些信息,他们可能需要联系他们的律师或前妻/前夫来获取这些信息。 如果离婚协议在某个地方公证,则监狱或看守所可以与该公证处联系以获取协议的副本。
总之,获取离婚协议需要进行一定的程序。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协议的相关信息或联系律师,否则监狱或看守所无法直接获取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