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共财产的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他人的名义,非法占有、使用、挥霍、浪费或者私分公共财产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中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挪用公款罪;二是单位挪用公款罪。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是20000元以上,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将数额标准下调为一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的后果非常严重。首先,它是一种犯罪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财产犯罪,人民法院对此类罪案的判定通常比较严格。其次,挪用公款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不仅侵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而且还破坏了公众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感。最后,挪用公款也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了国家及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基层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尤其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以保护公共利益为重,秉持诚实守信、勤政廉政的原则。同时,各级司法部门也应当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