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侵犯了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纪律处分是必然的。纪律处分是一种行为约束和警示性措施,其重点在于惩戒和警示,并且要求将其行为法律化,使其在道德和法律层面受到严格约束。
纪律处分的方式通常分为形式处分和实质处分。形式处分主要指的是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党籍等,这些处分主要是通过设定纪律处分的明确程序来实现。而实质处分则是指更直接的法律制裁,例如罚款、刑事拘留、刑事处罚等。
针对挪用公款的行为,纪律处分通常是严厉的。在行政机关中,挪用公款的人员可能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撤职、从现在和将来的任何政府职位上永久限制、从公职中开除。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挪用公款的人员可能会被开除党籍,取消享有党员待遇。
此外,在法律角度上,挪用公款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挪用公款情节较轻的,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有期徒刑等刑罚,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较长的刑期。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而且对于众多的受害者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强制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是保障公共利益和法制正常运作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