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和离婚协议是不同的文书。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达成的协议书,需要签署双方的签字。而申请书是向法院递交的一种正式文书,是申请离婚的一种书面申请。
申请书是离婚程序中申请人必须递交的文件之一,其中应陈述离婚的原因、事实和请求及其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据。申请离婚的原因可以是感情不和、身体残疾、重婚、家庭暴力等。离婚申请书需要写明离婚的理由、双方的基本情况、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事宜,并要求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婚姻证书、夫妻关系中的矛盾与纠纷、社保及房屋证明等。
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在离婚程序中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主要用于规定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具体事项。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一般需提交至法院进行确认。
总之,申请书和离婚协议是不同的文书,它们的性质和作用略有不同。离婚申请书是离婚的一种正式申请,而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程序中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