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抚养权的问题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女儿四岁,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得到父母的关注和照顾,而双方是否有能力和意愿提供这些关注和照顾,是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
如果女方有能力和意愿提供足够的照顾和教育,同时与女儿有良好的亲子关系,那么女方应该获得抚养权。毕竟,母亲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之一,她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多的安全感和情感支持,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另外,如果女儿与母亲的生活环境比较稳定,家庭氛围比较和谐,那么女方也应该获得抚养权。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还可以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她的成长和发展。
当然,如果女方不能够或不愿意承担抚养女儿的责任,或者女儿与父亲有着更亲近的关系,那么父亲就应该获得抚养权。任何关于抚养权的决定都应该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是父母个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