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儿童的抚养权应该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即使父母离婚或者分居,也应该保持父母对孩子的共同抚养和责任。在父母都有能力照顾孩子的情况下,不应该因为性别而偏向任何一方。因此,女孩的抚养权并不是默认归女方的。
当然,如果离婚或者分居时出现特殊情况,比如父母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可能会考虑女孩的安全和利益,让女孩的抚养权归女方。但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而不是默认的情况。
女孩抚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妈妈作为生育者,在女孩的成长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孩子成年后,会比父亲更多地扮演着“朋友”和“咨询者”的角色。但是,父亲同样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父亲的陪伴和教育对女孩的成长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女孩的抚养权问题上,我们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而非将其简单地归入“女权”或“男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