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也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是指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依据本人或家庭已有的住房面积和人口情况,依法在村庄集体土地上取得的、供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的承包土地。在中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维护农民权益和保障农村居民住房权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条例》出台,对宅基地的规定更加详细化和严密,确保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效期为70年。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当进行续约。同时,其他没有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就不能侵占到这些宅基地了。
现在,在国家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之际,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面临着新的变化和调整。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5年发布的报告称,全国宅基地数量逐年下降,其中有少部分是因为小规模的“围村造城”,大部分是因为城镇扩张。所以,面对现实情况,政府需要对宅基地政策进行新的调整,同时保障村民的宅基地资产价值和使用权。政府可能需要加大对于宅基地的保护力度,加速土地制度改革,保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鼓励农村居民进行转移就业,由此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总之,宅基地的收回与否取决于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同时也需要保障农民良好的利益体系和保障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村居民的权益受到合理的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