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抚养权是指在未离婚情况下,配偶双方都去世或无法照顾子女的情况下,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优先顺序把孩子交给某一方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都有权利抚养自己的子女。如果离婚,一般也是由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会恰当地授予优先抚养权给某一方。比如,如果一个孩子的母亲已经去世或无法照顾孩子时,父亲或孩子祖母可能会被授予优先抚养权。如果一个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或无法照顾孩子时,母亲或孩子外祖母可能会被授予优先抚养权。
所以,如果一个女孩的父母都无法照顾孩子,她的姑姑可能会被授予优先抚养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姑姑一定有优先权。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一系列因素,例如孩子与姑姑的亲密程度、家庭环境、姑姑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健康状况等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姑姑向法院申请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