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往往会产生争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的抚养权应由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利益作出判决。因此,离婚能否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和能力等等。
首先,有无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双方都经济困难,且没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那么通常法院会判定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如果一方没有抚养能力,则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其次,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心理需要也应得到重视。如果两个孩子的性格、年龄、教育、健康等方面存在差异,那么父母不应同等看待、照顾。应该因人、因季、因时等不同因素,做出不同的照顾和教育方式。
最后,抚养孩子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利益,不能从父母自身的利益出发。只有以孩子的长远健康和成长为出发点,才能做出适合双方和孩子的判决。如果夫妻离婚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并尽可能多听取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