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以职权或职务便利,将所掌握的、属于公共财产的资金挪为私用,或者违规使用公共资金用于私人消费或其他用途。自己账户互转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公职人员将公款转入自己的账户,而这些公款是属于公共财产的,且这些公款并未得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授权使用,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挪用公款。这种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是,如果公职人员之间在合法、规范的范围内互相转账,这种情况是不属于挪用公款的。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方便工作或事务处理,公职人员之间可能需要互相转账,这是允许的。但是,这种转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审批,并按规定交纳税款。
总之,自己账户互转是否属于挪用公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存在挪用公款的嫌疑,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防止公款被滥用,才能保持社会公正和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