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作为公职人员,以其职务之便利骗取或挪用公款赌博,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针对这样的行为,必须加以严惩,以起到威慑效果。
处分措施首先应该是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应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针对涉及的公务员人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应规定,以相应的方式予以处分,如辞退、降职、降薪等。
此外,针对赌博行为,应当依法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嫌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理方式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有可能是罚款、拘留、收缴不义之财等。
同时,对于涉及的公款,应该及时追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予以归还。对于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也应当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公务员等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公款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赌博的行为,应该依法加以处罚,严肃处理,从而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