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户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拥有拆迁权的施工单位
乙方:安排拆迁的居民
本协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安置方式
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提供合适的安置地点。并对补偿房屋的面积、位置、朝向进行充分协商。
1.2 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置方案,并根据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补偿标准
2.1 对于需要拆迁的房屋,甲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根据房屋的面积、年限等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2.2 如乙方需要举行物品,甲方将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三、费用承担
3.1 拆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水电费等。
3.2 对于室内设备、管道等,在拆迁过程中受损的,甲方将负责修补或在补偿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对于如有故意损坏的行为,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4.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本着契约精神,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如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需要修改补偿事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上予以确认。
4.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生效后,如双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应此协议为凭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