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即便之后挪用的公款被归还,其犯罪性质并未改变。
首先,我们来看看挪用公款的犯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见,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其次,挪用公款的本质是侵占国家或单位的财产。不管之后挪用的公款是否被还上了,这个过程中都犯下了贪污罪行。因为挪用公款实际上就是把公款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导致了国家或单位的财产受损失。无论有无归还,这种行为都属于侵占财产。如果侵占财产的情节较轻,只是挪用了一小部分公款,并及时归还,也许检察机关会对其酌情处理,但这并不代表没有犯罪,只是处罚可能会较轻。
最后,为什么挪用公款的行为无论是否归还都是犯罪呢?因为公款的用途是有限的,必须用于特定的用途,如公共设施建设、社会福利、教育等等。如果随意挪用,就意味着损害了公款的用途和目的,对于财务管理和社会稳定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无论之后是否归还都属于侵占财产,因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