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共识,决定修改或撤销已达成的离婚协议,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应当首先协商,明确对离婚协议的修改或撤销要求,达成共识后,可以签署协议书。
2. 协议书修改:修改离婚协议时,需要编写书面的协议书,明确要修改或撤销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书要经过双方确认后签字。
3. 公证:如果之前的离婚协议已经公证过,修改后的协议书也需要公证。将修改后的协议书带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员会核实夫妻双方的身份,确认协议书的真实性,对修改后的协议进行公证认证。
4. 法院审批:如果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涉及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修改后的协议也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将修改后的协议书带到当地法院,提交申请,等待法官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修改离婚协议时涉及到了原离婚协议中未曾涉及的内容,应当重新签订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如果在修改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