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在协议书上,需要列明离婚的原因。一般来说,离婚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感情不和:夫妻感情出现了矛盾和分歧,意见不合或者情感已经磨损殆尽,例如出现婚姻不和谐、长期疏离、感情失调。
2.家庭暴力:夫妻之间出现了家庭暴力问题,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例如家庭暴力、性侵犯、家庭虐待等。
3.婚外恋情:夫妻一方出现了婚外恋情,违背了婚姻关系的忠诚和诚实, 导致家庭破裂,例如婚外情、通奸等。
4.经济纠纷:夫妻对家庭财务出现纠纷和矛盾,导致家庭经济不稳定和合法权益受损,例如财产分配、经济不平衡等。
5.个人选择:夫妻因为个人的理念、观念或者价值观出现分歧,例如对生孩子或者工作的想法不同。
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详细阐述导致两人离婚的具体原因。这不仅有助于平静双方情绪,还可以为离婚协议的起草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和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该尽可能客观、中立地采用文体语言,切忌采用过于冲动、偏激、情绪化的语言,避免伤害甚至加深双方情感分裂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