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协商后自愿离婚的情形。民政局是协议离婚的主要办理单位。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应当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房屋分割等方面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离婚协议书:要求数量为两份;
2.结婚证;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共同生活照片;
6.结婚登记证明书;
7.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及原件复印件;
8.经济分割协议及财产分割清单。
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要求双方进行确认和签字,确认离婚意愿以及协议内容。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政局会予以批准,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如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或离婚纠纷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