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规法规规定,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如果一方被监禁,那么就存在离婚协议的签署可能性受到限制的问题。
首先,如果一方被监禁,无法在监狱内直接与配偶签署离婚协议。根据监狱相关规定,囚犯只可以与其家属进行书面联系,但这种联系方式受到了严格的审核和限制。因此,即使双方有离婚协议的意愿,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达成协议。
其次,即使双方成功达成离婚协议后,由于其中一方被监禁,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根据现行法规,囚犯只有在刑期达满后,才可正常继续行使婚姻权利,包括婚姻解除权利。因此,在监禁期间离婚,可能在未来产生一些法律上的纠纷或财务损失,甚至可能导致监狱访客受到牵连或严重惩罚的风险。
最后,即使双方成功达成离婚协议并进行了正式手续,离婚带来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相关问题,也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在另一方未释放之前,由于囚犯无法正常工作挣钱,可能需要更多的经济、财产方面的纠纷处理、协议达成、律师协助等资源。
综上所述,被监禁期间进行离婚需要谨慎考虑各方面的可能影响和风险。建议双方在进行离婚时,尽量寻求法律咨询、律师协助,以免将来发生各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