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有完工算挪用公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该工程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一定比例的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完成全部工作,那么就不应该算作挪用公款。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在使用公款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在每个阶段进行验收,以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在工程进行过程中,资金使用不当、超支或挪用等情况发生,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法律追究。
在一些情况下,工程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可能是由于工程变更、施工难度加大、施工单位资质不符等原因导致的,这些原因可能与资金使用无关。如果是这种情况,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总的来说,工程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不一定算作挪用公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政府部门需要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减少资金滥用和浪费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