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性约定,主要包括财产分割、赡养子女、居住分割等内容。但是,离婚协议并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个人离婚后的法律证明,是经民政局审查后发放的,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进行审批,最终由民政部门颁发。因此,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协议,虽然在后续的离婚登记中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
那么,怎样才能领取离婚证呢?首先,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提交需要的各种材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在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离婚证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中存在争执,如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等问题,则可能会延误办理离婚证的时间。因此,在离婚协议的制定中,双方需要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互相妥协,以便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对离婚登记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等同于离婚证,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离婚双方在制定协议时需要注意尽可能达成共识,以便在离婚登记中无阻碍地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