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挪用公款是指银行将客户存款或其他款项挪用于其他目的,违背了银行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对客户的合法权益、金融市场稳定和国家的金融安全都会造成危害。那么,银行究竟是如何挪用公款的呢?
1. 操纵外部市场:银行利用其自身的权威地位操纵外部市场,以获取巨额的剩余价值。例如,某银行可通过滥发信用卡或借贷,将高额利息及罚金收入作为其盈利的来源。
2. 内部贪污:银行内部员工利用自己的特殊位置,违反服务客户的职责和工作准则,挪用客户款项和自有资金,以满足个人利益和暴富欲望。这类案例屡见不鲜,在银行内部贪污、犯罪及导致银行倒闭的事件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3. 形成“自融”:银行通过购买自己发行的低息债券等操作,违反了一般借贷款的用途性原则,将其转化为银行自身消费使用的资金,进而形成所谓的“自融”。
4. 延长贷款期限:银行在借贷客户还款困难时,为获取更多利润,会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增加客户还款总额,间接挪用客户款项。
尽管银行有着高度的法规约束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出于各种原因,银行仍然可能会挪用公款。因此,对于银行来说,防止挪用公款,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和国家金融安全,是一门必修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