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务活动中,用于公共事务的钱财被不当途径使用,例如挪用、贪污、受贿等。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职务犯罪,如果不及时纠正,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一个公职人员只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和尊重。如果因为一时的私心杂念,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行为,就会让人民对他们失去信心,公权威也将面临挑战。
挪用公款必然涉及到职务违法,如果挪用公款未还,就会构成违反职务的行为,必然涉及到渎职。渎职是指公职人员违反职务,对国家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未还,说明他们没有履行职责,没有积极的完成工作任务。这种行为既违反了职责,也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国家机器的运转,也败坏了公务员形象,必然是渎职行为的一种。
因此,挪用公款未还必然涉及到渎职。如果公职人员在职务上违规,就涉及到违纪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果违法行为严重,就会涉及到违法犯罪,应该受到法律追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未还,不仅有利于自身的职务败坏,也会伤害公众的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于挪用公款的打击和惩治。只有这样,才能够给公职人员敲响警钟,让他们远离败坏人民利益的行为,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