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与被告XXX的女儿,XXX的母亲。本人因为被告不履行抚养儿女的义务,导致我和孩子的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本人决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抚养儿女的义务。
一、事实与理由
1.婚姻关系
原告与被告原本是夫妻关系,但因被告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已于XXXX年宣告离婚。
2.抚养权归属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属于双方父母共同拥有。在离婚宣告时,法院也将抚养权交由我来负责。
3.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
在此之后,被告一直没有按时、足额地履行抚养义务。从XXXX年离婚以来,我一直独立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等费用。为了维持她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我忍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但被告却一再拖欠抚养费用,直至现在已欠下约XXX元的费用。
4.维护孩子利益
尽管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表现不积极。现在,我希望法院能够根据法律和事实,判决被告履行抚养义务,维护孩子的基本利益和权益。
二、请求法院判决
1.判决被告履行抚养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用、学习费用等金额共XXX元。
2.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抚养义务。
3.请求法院支持并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以上事实和理由均为真实,希望贵院能够公正判决,维护社会公正和个人利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