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邮政编码)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一、离婚事由
甲乙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生活不和谐,感情破裂等原因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财产要求,由各自保留已有的财产和债务,不得相互干涉。
(2)双方确认仅存在(家庭物品、家具家电等)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及房屋按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① 甲方保留 xxx(编号或具体名称等),归甲方所有;
② 乙方保留 xxx(编号或具体名称等),归乙方所有;
双方确认对上述分割结果均无异议,不得在此事项上再行争议。
三、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权益第一原则,双方坚决维护子女权益。
(2)乙方保留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权,甲方不予反对。
(3)甲乙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要依法依规,共同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教育。
四、其他
双方申请民政部门予以登记离婚,届时一切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产生。任何一方不得因协议内容之变更,而影响协议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