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由于感情不和,经过深入思考和反复商量,决定自愿离婚,现在就离婚协议如下:
一、离婚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定我们夫妻的离婚事项,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自身利益,促使双方和平离婚。
二、财产分割
我们夫妻的财产、债务情况如下:
家用物品、存款、房产均为我们共同财产,分割时遵循平等分割原则。
我们在婚姻期间无债务,因此,该部分不需分割。
良心建议:最好找律师咨询过该地财产分割协议。
三、子女抚养、探视
我们夫妻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现已协商决定,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抚养义务,协商制定出合理的抚养费用,并按照原有探视协议执行。
我们双方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应本着对子女负责任的态度,平等协商,切勿以子女为交易工具,坚决维护子女的利益。
四、其他协议
我们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赋予以下约定:
1.离婚一方不得干涉对方的日常生活。
2.不得生成任何形式的债务。
3.于协议签订后,不再有任何形式的财产分割要求。
五、离婚协议效力
我们双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不再有离婚纠纷,且离婚协议为不可撤销协议。若对本协议不遵循造成违法行为的,双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
六、离婚协议生效时间
我们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协议自法院裁定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永久。
最后,我们双方对上述离婚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没有任何异议,愿意遵守上述协议的所有约定及条款,谢谢法院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