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事项上达成共识,签订协议,解除夫妻间的法律关系。由于协议离婚较为便捷,双方达成一致,无需对簿公堂,因此在很多离婚案件中被广泛采用。但是,对于协议离婚的约定,也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是否有效。以下是协议离婚哪些事情无效的说明:
1.婚姻法规定约定无效的离婚事项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引诱他方离婚、重婚的事项,Kojira关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未约定归属的事项,约定抚养子女方式等事项,都是无效的。
2.清晰条款
离婚协议需要详细地说明双方的各项协议内容,否则有些条款可能不具有效性。如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具体约定不平等,或者存在一些含糊不清的事项,往往被法院认为无效,并被裁定为无约束力。
3.正当程序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司法手续。如仅仅是双方口头协议离婚,未经过法律程序的验证和认证等,则不具有效性。
4.违反法定程序离婚
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一方不满足离婚的利益诉求,可能会采取类似于背信弃义、欺诈等形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这样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则离婚协议无效。
总之,协议离婚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在协定离婚事项时需要慎重考虑,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如果离婚协议中被认为某些事项不具有效性,可能会导致离婚双方之间产生更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建议征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