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儿子无法补办父亲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其中包括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约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法律要求双方必须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并且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认真仔细地考虑,避免出现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情况。
一旦离婚协议被签订后,除非有特殊情况和法律规定,否则就不能随意更改或修改。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某一条约定与法律不符,或者在协议签订后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重新达成协议或者去法院申请修改协议内容。
然而,儿子并没有签订离婚协议,也没有参与到父母的离婚协议中,因此不具备补办离婚协议的权利。如果儿子对父母的离婚协议内容不满意,可以协商与父母达成新的协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不能轻易修改,更不应该被未参与协议的第三方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