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当事人自主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其合法性受法律保护。但是,离婚协议并非绝对不可变更,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
离婚协议变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变更,一种是诉讼变更。
自愿变更指的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这种变更方式必须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且必须签订书面文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生效后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诉讼变更指的是当事人不能自愿协商达成变更,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变更。此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内容。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一旦认定变更请求有合法性和必要性,会判决变更并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变更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即失效。因此当事人在确定变更的时间上要密切关注法律规定,避免因时间过期而无法进行变更。
总之,离婚协议变更是法律规定中的合法行为,但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无效,因此当事人在变更离婚协议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