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生育的孩子需要抚养权,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根据孩子的最优利益原则来进行判决的。在离婚孩子两岁的情况下,判定抚养权的判决也是在最优利益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
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离婚的父母中,哪一方具有更好的生活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那么抚养权就应该判给这一方。生活环境包括孩子的居住地、食品、衣服、住房、医疗等方面。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情感需求。离婚的父母中,哪一方更能够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关爱和陪伴,那么抚养权也应该判给这一方。情感需求包括孩子需要的陪伴、安全感、爱心等。
最后,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发展需求。离婚的父母中,哪一方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成长条件,那么抚养权也应该判给这一方。发展需求包括孩子需要的教育、培养、爱好、兴趣等方面。
总之,在离婚孩子两岁的情况下,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根据孩子的最优利益原则来进行,以孩子的生活环境、情感需求和发展需求为判断依据,判定哪一方更适合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