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协商结果,就离婚后的各种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关键性文书之一,它的作用非常重要。
首先,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离婚协议书是合法的。它是双方共同签字,经公证或者民政部门审核过后,便成为合法文书。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对于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探望等关系未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判决。”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双方结婚、离婚的一种行为方式,是一种自主决定权。协议书内容涉及财产、子女抚养、探望、赡养等方面,是一种更能反映夫妻真正意愿的文件。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解决后续离婚引起的财产、子女等方面纷争,具有很好的预防措施。
最后,离婚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双方签署该协议,代表两人认真考虑过,达成了共同意见。当任一方毁约之后,被毁约方可以要求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离婚协议书是能被法律承认和执行的文件。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能被法律认可的,具有合法性、约束力,有助于处理好离婚后的各种事宜,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因此,在离婚时,双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方式解决离婚所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