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尤其是在协议达成后,还需对协议进行公证,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显得有些麻烦,但是为什么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呢?
首先,公证对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有较大的提升。如果没有公证,当事人可能会在未来撤回协议,这样会让婚姻关系进一步恶化。而公证后,协议就成为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公证也可以防止因为协议的修改或丧失而带来不必要的争端和不和谐的关系。
其次,公证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公证员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核,在协议的缺陷和问题存在时,可以及时纠正。公证员还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归档,这样有助于在日后产生争议时,更好地证明事实。
最后,公证还可以避免离婚协议的后半截问题。离婚协议可以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即时公证,然后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没有公证,刚刚离婚,还要再为此事开展千辛万苦显然不值得。而且还有一些未来的风险,比如协议一半办理,另一半需要进一步商量的情况。
因此,对于离婚协议,应该尽快到公证处进行公正,使协议获得法律效力,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尽管公证可能需要耗费时间和一些费用,但它确保了协议可靠性,有助于防止不必要的争议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