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琼离婚协议书
经过双方协商,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方式
双方自愿通过协商,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无需再进行司法程序。
二、子女抚养问题
1. 子女抚养权由方琼承担,但双方均有权对子女进行探视和关心。
2. 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权益,方琼将同意向罗晓江支付每月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成年。
3. 关于随父母生活的子女,由罗晓江承担其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三、财产分割问题
由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现有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下:
1. 双方房产分割:双方原有的房产均由罗晓江持有,其中一套房屋已经出售,出售后的款项400000元将由罗晓江退还给方琼。
2. 存款分割:原有共同存款186000元将由双方平分。
3. 车辆和家具等动产物品的分割:罗晓江不予过问,均由方琼持有和使用。
四、其它协议
1. 双方不得相互干涉、干扰对方的社交生活;
2. 双方不得向公共场合泄露对方的隐私信息;
3. 对于离婚进行的宣传和公开问题,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意愿。
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双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日期:2021年3月30日
方琼(签字)
罗晓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