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协议是指在离婚案件开庭前,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并经法院审查核准,成为离婚案的调解结果。说到庭前调解协议是否算离婚,其实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庭前调解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和解协议,其目的是希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纠纷,达到妥善处理财产、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的目的。因此,如果庭前调解协议得以经法院审查核准,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协议解决离婚纠纷,而不必走离婚诉讼程序。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形式。庭前调解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法院审查核准后,即可认定为离婚。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庭前调解协议的效力与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不同的。离婚协议是指在离婚诉讼中,经过法院审查认可,成立了离婚案的和解协议。而庭前调解协议,虽然经过法院审查核准,但其效力受到制约,如果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庭前调解协议的效力将失效。
综上所述,庭前调解协议可以算作一种离婚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要求,经过法院审查核准即可实现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效力受到法律约束,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效力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