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孩子的情况下。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往往是其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夫妻一方可能会申请抚养孩子,或者提出共同抚养的方案。那么,在离婚过程中,是否有权利申请孩子的抚养权呢?
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属于法定物权的范畴,离婚双方都有权利申请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主审法官一般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依法依规做出裁定。
在具体操作上,夫妻双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抚养计划,并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在法院的调解下可以签署协议。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则需要等到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再进行抚养争夺。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应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为依据。因此,无论是单独抚养还是共同抚养,都要以孩子健康成长、尽量减少对他们的伤害和影响为前提。对于离婚后的孩子,夫妻双方都应该以他们的长远利益为核心,做出最合适的决定,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