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两年的离婚诉讼,李靓蕾最终没有得到抚养权。她和前夫谢侠逊的离婚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抚养权和财产分割。
首先是抚养权。李靓蕾和谢侠逊育有一个女儿,两人在离婚后就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争夺。李靓蕾曾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要求担任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但法院最终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谢侠逊所有。原因是,李靓蕾在与谢侠逊一起生活的过程中,时常因为工作繁忙而无法给予女儿足够的关爱与陪伴,而谢侠逊则经常全职照顾女儿,因此判决抚养权给予谢侠逊。
其次是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李靓蕾和谢侠逊的财产是按照与婚姻期间共同分享的原则进行分割的。此外,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谢侠逊需要支付李靓蕾750万元人民币的赡养费,并支付李靓蕾120万人民币的律师费。
总的来说,李靓蕾在离婚诉讼中虽然没有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但仍然获得了一定的赡养费和律师费。此外,李靓蕾也已经在离婚后开始了个人事业的新篇章,不仅出演了多部电视剧和电影,还担任了多个公益组织的形象代言人,展现出了一个优秀的女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