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结束婚姻关系前所达成的协议,可以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一些其他的协议条款。因为离婚协议关系到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和利益,为了保障协议条款的真实性和确切性,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然而,在合肥等地区,有一些人会出现不按手印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不理解协议书的重要性和影响,也可能是由于当事人对手印缺乏足够的信任和认知。但是,无论什么原因,不按手印都是不良行为。
首先,不按手印会导致离婚协议的无效。未按手印的协议书并不代表双方当事人已经同意,如果未来出现纠纷,法院就可能无法认定该协议书的有效性,这将带来诸多不便和损失。
其次,不按手印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由于协议书没有得到当事人的正式认可,对方方便在协议生效之前更改条款,并且还有可能以协议书没有经过双方同意为由,拒绝履行条款。
最后,不按手印是不尊重法律和合约精神的表现。离婚协议作为合约,是当事人在合法、平等、自愿、公开的基础上达成的一项协议,不按手印就是不尊重这种合约精神,稀释了合约的法律效力。
总之,按手印是离婚协议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单凭口头协议无法取代书面协议,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和合约精神,按手印是一种认真对待离婚协议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