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甲方)和(乙方)经过长时间的谈判,现已经协议离婚。我们已经达成以下的协议,希望您能够根据我们的要求来判决。
1. 财产分割:我们将把现有的财产按照以下的比例来进行分割:
a. 公共财产(房屋,车辆等):50%归甲方所有,50%归乙方所有。
b. 个人财产:甲方和乙方各自保留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再互相分割。
2. 子女抚养问题:我们共有的子女由甲方承担抚养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力每个月看望子女2次,并且在重大事项中有决策权。
3. 财务补偿: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费用,以及将乙方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金全部转移给乙方。
4. 其它事项:我们之间没有财产借贷、承诺等其它事项,因此不需要额外的处理。
以上是我们的协议离婚内容,希望法官能够判决的符合我们的要求。如果还有其它的问题,我们也可以继续协商,使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都能够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谢谢。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