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经过全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它相对于争议离婚,省时省力,以及能保持夫妻双方的尊严和友好关系,所以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但是,有时协议离婚之后,民政局不予批准申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协议离婚的双方不能满足法定离婚条件。协议离婚双方必须要能够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比如双方年满18周岁、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年等,否则民政局无法批准协议离婚的申请。
第二,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政局会对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双方约定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夫妻双方没有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等事项达成一致,或是对财产分割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民政局也会拒绝批准协议离婚的申请。
第三,协议离婚存在违法风险。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存在暴力、虐待、威胁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中一方被强迫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等,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此时,民政局也不会批准协议离婚的申请。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虽然相较于争议离婚更为简便,但是同样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应该认真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对方,解决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才能得到民政局的批准,顺利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