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分别以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婚姻关系。这一决定往往基于双方的对财产、抚养子女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安排,因此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双方在法律上的义务与责任也得到了相应的落实和执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并不能真正地解决所有问题,给其中一方带来了不公正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仍然有可能起诉。
首先,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其中一方不知情或者被动接受,在达成协议前未获得相关法律咨询或知情权,则该协议就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在此条件下,该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撤销该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可能受到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影响,比如财产分割的不平等、抚养子女的不公正等行为。如果协议中包含这些违法行为,受到该协议不公正待遇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重新进行有关协议的判决。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某些条款可能含糊不清或不太明确。这样的条款可能导致争议的出现,从而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释和执行协议,从而达成最终的解决。
总之,虽然达到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争议,但是在协议中,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争议。在离婚后的某些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向法律寻求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