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双方协议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其效力是可以得到保障和认可的。
首先,离婚是一项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经过法院审判或者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离婚后的协议则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抚养费用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在双方认真协商、自愿达成、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能够生效的。
其次,离婚后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双方多次确认、签署的书面文件,其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上进行维权。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其履行,并在法律程序中进行维权。此外,离婚后的协议也可以在民事调解中起到重要作用,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调解,将协议纳入调解材料中有利于调解的成功。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双方协议虽然有效,但是在协议条款中,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例如,在财产分割中,不能侵犯正当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方面,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等。如果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总之,离婚后的双方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需要在协商中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能够有效地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