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手续中,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两人一起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通常情况下,为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协议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签字。离婚是一种重大的人生决定,和平离婚也需要两位离婚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离婚协议的签约双方,应该是夫妻双方,其目的在于体现双方的协商和合作精神,维护彼此的利益,保障离婚后的生活平稳有序。
一方不在场,也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因为离婚协议的签署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只要离婚协议得到了两个离婚当事人的认可,就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
不过,有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不能签署离婚协议书,比如因故不在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监护人限制行为能力等。这时,可以由代理人代表其签署协议书。
总之,在写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共同出席并签署协议是最好的选择。一方不能出席签署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协商达成同意,或者由代理人签署。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证离婚协议的司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