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将同居协议写进离婚协议书中。
虽然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都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同居协议主要是针对异性或同性情侣的生活和财产方面的约定,而离婚协议则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的一份法律文件,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等重要事项。将同居协议和离婚协议混在一起写,可能会对双方在离婚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此外,同居协议与婚姻关系有很大的区别。同居正当性不如婚姻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处理财产、责任等问题时必须格外谨慎。如果夫妻在同居协议中碰巧有类似的约定,这些条款是否会在离婚协议中得以继续执行应该得到律师的认可,以免出现法律风险。
因此,建议将同居协议和离婚协议分开处理,各自制定独立的方案并在处理相应问题时适时查阅和对比。这样做不仅可以使离婚协议的性质更清晰,也有利于双方在法定程序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