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都需要加盖公章或者双方签字,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盖章或签字可以确保协议的内容不被篡改和否认,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盖章或签字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协议上方有公章或双方签字可以证明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情况下达成的。如果没有任何盖章或签字的证明,协议的效用就很难被接受,甚至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
其次,盖章或签字可以确保协议的不可撤销性。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并盖章,协议内容就不再容易被改变或撤销。这是因为协议的签署和盖章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证明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产物。因此,对于已经签署并盖章的离婚协议,双方都必须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执行。
最后,盖章或签字可以加强协议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并盖章,就成为了法律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为双方提供执行的法律依据。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盖章或签字也会使法院更加坚信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从而更容易支持协议的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还是需要加盖或签字的。不管以盖章或签字的形式,它都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不可撤销性和执行力。相信大家都希望离婚后的生活能够尽快步入正轨,所以离婚协议需要加盖或签字,这也是一个必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