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离婚协议书
鉴于缔约双方万分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并且彼此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置,为了防止以后可能会发生的离婚事件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缔约双方已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财产归属
(一)婚前购房的房产归属于房产购买人,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房产购买人独自所有。
(二)如果房产购买人愿意,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向另一方赠与一部分或全部房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分割或转让。但赠与或转让的财产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公证,并在另一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财产分割
(一)除房产以外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家具、家电等,归属于其所属购买人所有。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共同瓜分的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分割。
三、离婚协议
双方就离婚事件达成协议:
(一)若双方协商后决定离婚,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二)对于夫妻共同适用家庭法律法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签署日起三个月到达法定离婚期限之前,双方均拥有平等的分配权利。
(三)法定离婚期限结束后,未完成共同财产分割的部分,一方有权根据协商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书面确认分割结果并强制执行。
四、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在合法程序下可作为双方财产分割的有效凭证。
五、其他
本协议未规定事项,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缔约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