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自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罪行,通俗来讲就是把应该属于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而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行为,也属于对公司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
在具体情况下,如果公司股东将公司账户中的公款从中挪用了一部分或全部用于个人或其他用途而非经营目的,就会触犯侵占罪。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超过了2000元以上的,则属于侵占罪。
那么,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情况下,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挪用公款金额小于5000元,可以判处拘役;金额为5000元以上和10000元以下的,可以并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金额为10000元以上的,则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在进行比较大的公司经营时,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不仅会损害公司财产,更会损害投资者、员工以及其他合作方的利益。因此,公司股东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员工、合作方等多方各方的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