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儿童的抚养权属于死亡、失踪、被判刑或者丧失监护资格的父母,不存在婚姻关系的父母,或者经双方协议确定由一方行使抚养权。因此,离婚女方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女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和抚养孩子。这包括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有照顾孩子的能力和经验等。如果女方不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她很可能被剥夺抚养权。
其次,女方必须证明孩子的利益最好由她来照顾。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和情感需求等因素,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获得抚养权。
最后,女方必须证明她对孩子的责任心和爱心。如果法院认为女方过于疏忽或冷漠,那么她的抚养权也可能被剥夺。
综上所述,离婚女方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无论哪一方最终获得抚养权,都应该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让孩子能够健康、平稳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