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任何人将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用于个人或其他目的的行为。简单说,挪用公款就是用公共资金或资产进行私人或其他目的。
交款钱掉了是否算挪用公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财政部门或公共机构的收入收取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其他非人为原因导致收到的款项丢失,那么并不算挪用公款。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是因为交款方本身出现的问题。
但如果收款人或其他涉及到款项管理的人员,故意将收到的款项导向自己或私人账户,这就属于挪用公款了。例如,银行职员故意不将收到的客户存款记入银行账户,而是将其私人支配,这就是明显的挪用公款行为。类似的情况还有政府官员收受私人贿赂、利用公共资源进行个人投资等。
对于挪用公款行为,不仅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更会破坏公共信任,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因此,应该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和制度建设,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防止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应该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杜绝私心杂念,共同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