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必要步骤之一,它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事宜上达成一致的重要文件。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合法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它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
首先,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即离婚的意愿来自夫妻双方的自愿,而非被强迫或诈骗等不正当手段所胁迫。如果双方存在不自愿的情况,离婚协议书就失去了效力,需要通过其他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包括:离婚协议书应由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对夫妻双方财产、子女抚养权、赡养义务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如公平、合理、合法等等。
最后,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需要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提交法院审批。只有在法院宣告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书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否则协议书的效力就会受到限制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