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也就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前双方夫妻签署的协议,用于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事宜。离婚协议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商定,也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公安部门是否会有存档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没经过法院审批之前,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其内容也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经过审理并获得法院认可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公安部门并没有合法、正当的理由来要求离婚协议存档。即使双方愿意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公安部门备案,公安部门也无法强制要求存档。不过,如果涉及到房产过户、财产申报、子女监护权变更等事宜,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将相关的离婚协议提供出来以作参考。
总之,离婚协议并非法律文件,只有在法院认可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公安部门没有权利要求存档,但如果相关部门需要,当事人可以将离婚协议提供出来以进行相关处理。